郑州欣隆物流公司 www.zzxl56.com
热门推荐:
郑州货运西北路线-- 乌鲁木齐 阿克苏 库尔勒 哈密 吐鲁番 克拉玛依 喀什 和田

汽车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填写货物运单的方法

[来源:来自网络] [作者:zzxl56] [日期:08-12-14] [热度:]    文字大小:  
核心提示: 汽车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填写货物运单的方法

(1)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属同一托运人,对拼装分卸的货物应将每一拼装或分卸情况在运单记事栏内注明。

  (2)易腐、易碎、易溢漏的液体和危险货物同普通货物,以及性质相抵触、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,不得用同一张运单托运。

  (3)一张托运单托运的件货,凡不具备同品名、同规格、同包装的,以及搬家货物,应提交物品清单。

  (4)托运集装箱,应注明箱号和铅封印文号码;接运港、站的集装箱还要注明船名、航次或车站货、箱位,并提交装箱清单;集装箱运输贵重、易碎、怕湿等货物,每张运单至少1箱。

  (5)轻泡货物及按体积折算重量的货物,要准确填写货物的数量、体积、折算标准、折算重量及其有关数据。

  (6)托运人要求自理装卸车的,经承运人确认后,在运单内注明。

  (7)托运人委托承运人代递有关证明文件、化验报告或单据等,须在托运人记事栏内注明名称和份数。

  (8)托运有特殊要求的货物,在运单托运人记事栏内注明商定的运输条件和特约事项。

  (9)托运人必须准确填写运单的各项内容,字迹要清楚,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,并须签字盖章:托运人或承运人改动运单时,亦须签字盖章证明。

页面收藏页面收藏到
   关于欣隆 - 广告服务 - 合作机会 - 联系我们 - 友情连接 - 加入收藏 - 回顶部 - 网站地图